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陈莉

专职律师

广州 

13928581523

中文,英文

国际业务中心  

执业/学习经历

陈莉律师,英国爱丁堡大学并LLM法学硕士,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

现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 (中国企业评价协会认证)、高级企业培训师(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认证)、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等资格认证,广东省法学会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第二期)培训学员。曾在维康环球商业有限公司担任涉外驻点律师,具有多年法务及律师经验。

执业期间,曾处理多家事业单位及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专注国际贸易、外商投资、公司法和企业合规等领域,曾为企业制定系列合规风险管理操作制度,构建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体系、行政体系、人力资源体系、财务管理体系、物料管理及仓储体系、新产品、技术研发制度体系、市场营销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等系统合规制度体系工程。为企业制定进出口合规风险管理操作制度、处理股权投资风控管理及债权投资的风控管理工作、为企业出具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出具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提供离岸投资框架设计咨询,协助港人处理遗嘱继承事宜,代理港人在国内的诉讼和执行。陈莉律师熟悉股权投资风控管理及债权投资的风控管理,在诉讼和仲裁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

代表典型案例

1、曾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TILEMASTER INVESTMENT LIMITED喀麦隆、坦桑尼亚和加纳借款项目办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出具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2、曾为广东某铝业有限公司构建动态应收账款管理体系。结合中小企业的赊销模式,实行【“动态应收账款管理”】的非诉法律服务产品项目,为企业制定应收帐款管理体系、客户信用动态评价体系、合同管理制度等,解决其赊销情况下应收帐款风险管理问题及赊销客户信用动态评价管理问题,有效控制企业的应收帐款呆坏账率及完善企业的债权管理。

3. 曾为中国公司美籍股东股权继承及公司僵局解决提供专项服务;

4. 曾处理在港资产继承回流中国大陆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出具中国境内部分的法律意见

5. 代理港人在中国境内主张返还原物纠纷民事诉讼及执行案件;

6、曾为广东省某上市公司提供从设立咨询、基金模式设计、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运营法律风险治理、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投资业务专项法律风险防范等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服务。

7、曾为广东某矿业公司提供“分配计划”设计及合规咨询非诉法律服务,在相应分配主体的范围内对公司指定的符合特定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员工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开展“固定比例收益分配计划”。

8、为众多进出口企业、港澳资企业提供诉讼仲裁以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文章及著作

1、《论中小企业实现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获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年度学术论文 二等奖)

社会职务

广东省侨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协会成员

佛山市留学人才协会理事

佛山市高明区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佛山市高明区留学生协会秘书长

全国演讲协会成员

广东演讲学会英语演讲专委会成员

佛山演讲与口才学会理事

主要荣誉奖项

1、《新加坡公司注册专项》(获首届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大赛 优胜奖)

2、《论中小企业实现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获广州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年度学术论文 二等奖)

国际业务中心
陈莉

拨打电话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